很久之前已提過 Traditional Anglican Community (TAC)有意和羅馬達致完全共融,前兩天羅馬方面宣佈了即將公佈一份Apostolic Constitution ,其中將有新的法令,以讓回歸的聖公宗教會能保持其禮儀、聖職人員及其他傳統,包括已婚司鐸。這裡是梵蒂岡方面的報道。除了TAC 外,相信有關新法令將使日後希望和羅馬完全共融的聖公教會﹝或其他教會團體?SSPX?﹞的合一過程,尤其是法律方面,更為有效地保持雙方的傳統。
暫時還未見有這份 Apostolic Constitution 的影子,大家也未知實際內容是甚麼,究竟這個新的架構,Personal Ordinariate,實際內容上包括了那些細節呢?我們未能得知,但網上有法典專家解釋了為何現有制度未能夠滿足這樣類似的合一進程。
當然大家也不能預期我們在有生之年見到整個聖公宗和大公教會的共融,事實上,聖公宗的不同教會近年在同性戀司鐸以至主教、祝福同性「婚姻」等等事情上也弄得很不愉快。明顯地聖公宗內部有著很不同的觀點。但教宗今次的決定實在是給予了一個機會讓有意回歸的聖公宗兄弟能夠不用放棄自己傳統下和羅馬達成共融,這也是很值得高興的。
最後大家可以看一看梵蒂岡在 Youtube 公佈的記者會實況
2009-10-22
2009-10-19
由援交論到Sexuality﹝二﹞
上文末提到,似乎我們現在社會表面鼓吹的追求即時快樂的價值觀和我們心中某中價值觀有所相違背,這種價值的不相乎只能把我們推向一些可能性。其一是我們為了減輕這種矛盾,我們可以盡量選擇不理會那種心中的矛盾而繼續尋樂,但這種做法似乎並不能把我們從不同事情的傷痛中解脫:婚外情、不忠、離婚等等問題都不能因此被解決。相反我們可以嘗試找尋另一種價值觀,但其間我們必須承受那種改變自己行為、思想等等的習慣的不適應,但我相信如果這可以給我們帶來更大的平安及減少不快的問題時,這種改變是值得的。
回到上文的一個問題,性行為是甚麼?如果我們說性行為是純粹為了得到快樂,我們不應該責怪不忠的伴侶,因為他們只是在尋找快樂,而我們不是應該希望自己的伴侶快樂嗎?﹝這裡雖然用「他們」,但必須強調這些規則可應用在男和女﹞如果我們應為這種不忠是違背了二人的關係,那麼我們起碼可以知道性行為除了和歡愉有關外,也有一大部分是基於人與人的關係。而又因為生物學上的理由,生育都應該不能和性行為分割。所以我們現在有幾樣東西要處理了,因為性行為本身應包括:人與人的關係、生育、歡愉。
關於以上三樣,歡愉的部分不必多說,因為這是現代社會沒有忘記的部分,我們亦不會否認,所以接下來我們要討論另外的部分。先說關係的部分。在人與人的關係中,我們似乎都不會否認性行為的基礎應該由愛出發,但愛又是甚麼呢?「我愛雞脾」、「我愛媽媽」、「我愛妻子」中提到的愛又有甚麼分別或相同之處?
在「我」和「雞脾」的關係中,性行為完全沒有份,因為這個「愛」的意思只不過是「雞脾」令我在吃中得到快樂,雖然我可能會為雞脾付出一些代價﹝例如不吃三明治﹞,但其實沒有雞脾對我來說不是甚麼損失。在這種「愛」中,其實層次很低,很表面的。
在「我」愛「媽媽」中,這種來自血脈相承和多年照顧的關係中,這種愛當然是雞脾的愛永遠無法相比的。但性行為也是沒有份兒的。由此可見,愛不但層次有分別,連類別也不限於一種。
在夫妻間的愛,兩人的關係「應該」是很深,而且願意為對方放棄一些財物、意願、享樂,我們稱這種行為作「交付」。這種交付應該是一種長時間而非短時間的犠性,否則便只不過是為了吃雞脾而不吃三明治一般。而這種交付源自於一種兩人對對方的渴望:去愛對方和被對方所愛的渴望:而性行為正正是這種渴望的表達。這種渴望並不是一種短期的渴望,正如絕大部分人都不會容許自己的伴侶去「不忠幾天」再回來,因為這種被愛和去愛的渴望是一種要求個人完全永遠的交付。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確保在一方交付之時另一方不是在吃雞脾,社會及各種文化設立了一種制度:婚姻。的確,終身的婚姻制度能使希望交付的人得到保障,因為終身的制度能嚇退只想吃雞脾的人。
由此我們推論,婚姻制度是性行為「唯一」安全的地方,尤其是對真正願意付出自己的人來說。任何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是「危險」的,不只是因為疾病,更是因為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是沒有保障的:伴侶是可以隨時離開的。當然,我們得到另一結論就是婚姻的不可解除性。這當然是因為天主所訂立的,但也是為了保障夫妻二人的利益。天主設立各種制度都是為了人的好處。天主教教理如是說
「男人和女人藉著夫婦本有而又獨特的行為,彼此互相給予的性,不純綷是生理的事,而是關係到人最內在之處。真正合乎人性的性行為,必須包含著男人和女人彼此相許、至死不變的全部的愛」﹝CCC #2361﹞。
天主教會並不否定性行為的歡悅:
「夫妻親密而聖潔的給合是正當且高貴的行為。以合乎人性方式將之活出來,可表達並有助於夫妻的互相交付,使二人以愉快感淚的心情彼此充實。性是喜悅和快樂的泉源」﹝CCC #2362﹞更引述教宗比約十二世的一篇講詞:
「造物主自己……建立,使在彼此[生育的]功能中,夫妻體驗到一種身體及心靈的快樂與滿足。所以夫妻在追求此快樂與享受時,並沒有犯任何罪過。他們接受造物主願意他們作的事。不過,夫妻應該知道適可而止」﹝ibid, cf. 比約十二世,1951年10月29日講詞﹞
所以當我們強調性行為的關係部分時,並不否認其歡愉的部分。反而由此我們更能確保在性行為以外的人與人的關係,提供更大的安全感及平安。另外由上文看到,這種夫妻之間的關係更和生育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下文再談。
2009-10-05
由援交論到Sexuality﹝一﹞
早前提到希望寫點關於 Sexuality 的東西,可惜近期都有點忙,只好拖到現在。加上最近也和朋友有點討論,所以現在寫也應該有更清楚的思路。
近月香港都在討論到所謂援助交際﹝compensated dating,下稱援交﹞的問題。援交起初源自日本,就是形容一些少女藉著和別人出街見面、吃飯、甚或發生性行為以換取金錢回報。可能在我們不留意的時候已傳入香港一段時間,但傳媒在這幾個月的討論則比較多。
本質上,援交賣淫的一種,但也有參與援交的少女並不如此認為。她們的理由是因為她們可以透過網上或電話,交談或見面,先有所認識,才再只跟「投緣」的人進行交易,所以並不是賣淫。但就如的士一樣,即使法例改變使的士司機有權「揀客」,也不代表那不是的士、不是出租車。
在這裡,我不妨嘗試大膽提出一個問題:我們可否就把援交﹝或賣淫﹞純綷當為一件危險工作看待?當然參與的人有比較高的風險染病、遇上危險人物而被暴力對待,但始終這好像比軍人或消防員的風險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但如果我們不能看到問題的根源,我們對援交﹝及其他sexuality的課題﹞也只限「金錢」、「社會地位」、「嫁唔出」、「被歧視」等等這些虛假的論點上,而當時間過去,援交又會否像「離婚」一樣成為一件好像很值得驕傲的事?而這等討論都不能解決問題。
回到我提的那個問題:為何援交及賣淫是錯的?一些參與援交的女孩說她們援交起碼可換到金錢,從而換取快樂;和跟自己喜歡的人上床也是為了快樂,其實都一樣。只是中間的途徑不甚相同。如果我們看不出這個論據有甚麼問題,我們是注定不能解決問題。
其實說了這麼多,我們的核心問題就是,性行為是甚麼?這也是整個Sexuality的一個核心問題。
在剛才的那個論據中,性行為就是一個換取快樂的途徑,nothing more。更好說,是一種換取即時快樂的途徑。而當拍拖淪為純綷尋求快樂的途徑,性行為便理所當然地成為男女朋友間的責任。由此推論,那個「以身體換取金錢再換取快樂」的方法的確是乎合邏輯的。
當即食的快樂,成為我們最重要的追求時,結果我們得到的是甚麼呢?援交及賣淫是必然的、婚前性行為是必然的、墮胎是必然的……因為這一些都可以幫助我們換取即時的快樂、或移去我們享受快樂的元素。
但似乎在很多人心目中,賣淫、墮胎這些都是不道德的,這是否又代表我們心中有另一個價值觀,而這價值觀並不以這即時快樂作為追求的目標?
2009-09-13
談聖召﹝二﹞
上回講到,每一個青年基督徒都被召叫為教會服務,或為司鐸,或為父母,或獨身。但問題是我們怎樣才能知道天主的召叫是甚麼呢?
對我自己個人來說,天主的召叫和人的回應就是天主對人的愛及人對天主的愛。天主召叫人是因為祂愛那一個人。無論是司鐸的召叫或是家庭的召叫均是天主的愛及恩寵。當然,天主召叫一些人當司鐸,好像真的是特別愛他們多一點,但無可否認,天主愛每一個人,要比較不同人的愛就像比較兩個無限大一樣……即是沒得比較。
話說回頭,人對天主的「回愛」一方面需要以祈禱、奉獻、聖祭作回應,但同一時間,天主對人滿溢的愛亦需向外傾倒。人必須把天主對我們的大愛,愛其他人。
以司祭為例,天主對他的愛滿溢著,直到他必須把這愛傾倒在教會,尤其是他所牧養的羊群身上。天主的愛催逼著他,使得他主動放棄家庭的生活,而完全把自己獻出,為其他人、為天主舉行聖事,牧養羊群,宣傳福音。
但以家庭生活為例,人被召叫過家庭生活,直接參與天主創造生命的工程,再培育新一代的基督徒,以延續天主的教會。天主對夫婦/ 父母的愛,促使他們以天主的愛,愛護及尊重伴侶及兒女,使得他們不得不將他由天主所得的恩寵,毫無保留地獻出給家人,即使犠牲自己的享樂及個人喜好也在所不計。
但這種天主的召叫並不是來自修院的培育,而是來自天主。召叫就是天主的愛,對於司鐸聖召的短缺,我們只可「祈求莊稼的主人派遣工人,來收他的莊稼」﹝瑪9:38﹞,卻不能強行在羊群中挑選牧人。沒有了天主的召叫,神父只會哭喪著臉開彌撒,父母只會萬分不願回家照顧小孩子。
故此,修院的培育,尤其是先修或修會的望會及初學,其中一樣很重要的元素就是要幫助新的修道人學習祈禱、學習聆聽天主說話、學習辨別天主的旨意。雖然如耶穌或保祿宗徒所說,守童貞的生活比結婚的生活好,但結婚也是好的;而更重要的是,天主的旨意比這兩者的分別更大。說到底,天主的意願是最重要的元素,如果我們忽略天主的意願而只顧自己的意願,到頭來生活中不會有喜樂及平安。
聖召是一項關乎being 而不是 doing 的事。我們不能因為「我喜歡主持彌撒」「我喜歡講道」「我想有自己小孩」而決定聖召;我們辨別聖召要問的問題是「天主願意我為祂舉祭嗎?」「天主希望我替祂講道嗎?」「天主希望我為祂建立基督徒家庭嗎?」……更重要的是「天主要我成為司祭嗎?」「天主要我結婚嗎?」「天主要我獨身嗎?」……人的喜好會變更,天主的愛和召叫卻永遠不變。人可能今天心情好便喜歡一樣東西,明天心情不好便討厭了:但只要天主願意我們為祂做事,祂便會幫助我們渡過最困難的時間了。
願我們為我們各人自己的聖召,以及所有年青人的聖召祈禱。願天主開啟我們的心目,讓我們清楚了解天主的旨意,並準備犠牲自己的個人喜好而奉行。「願天主在我們身上,藉著耶穌基督行祂眼中所喜悅的事!願光榮歸於祂,至於無窮之世!亞孟」﹝希13:21b﹞
2009-09-12
談聖召﹝一﹞
不久前跟朋友談「聖召」,發現原來很多人對聖召其實都很有誤解。其實今年香港教區慶祝司鐸聖召年,也是好事,讓大家認真看一看甚麼是聖召。
很多人都以為修院就像一間工廠,只需投入材料﹝即青年﹞,經過一段時間就可「製作」成為神父,就如製作罐頭食物一般。可惜事情並不簡單。聽說香港的加爾默羅隱修會上年也有三位進了望會,經過一年後三人也都離去了。如果聖召真的這樣簡單,我們便不需為聖召祈禱了。
Vocation,就是有calling 召喚/ 召叫 的意思,是天主對人的召叫。天主召叫每個人做人,召叫每個人跟隨祂作基督徒。這是每個人最基本的召叫。這個召叫是源自天主對人的愛,和祂在基督內在起初便預定給我們的恩寵。人正正是受這種造物主的愛所吸引,而作出回應召叫的行動。這是任何召叫的基本行動。當人回應天主的召叫,回應天主的愛,他的生命便在有意義;否則便是離開天主,失去了被造時的意義。
然而,天主對人的召叫不單單在我們以領洗成為基督徒完結,反而卻開展了新的階段。天主對人的召叫是具連續性,而人也需要不斷地作出回應。天主對人的召叫是要他脫離舊我,走向天主,這對人來說就是要擺脫自己的私慾偏情,回復到創世起初的和諧情況。可惜這種回應因著原罪的影響而有所阻礙。然而人除非能找到天主,否則靈魂是得不到安息。﹝聖奧斯定懺悔錄1.1.1﹞這種「不能安息」的感覺正正是在催逼著我們去找尋天主和以整個生活去作回應。
當每個基督徒長大,到了成年的階段,天主召叫他們去為祂的救世工程服務。但這時,天主對每人的召叫卻有所不同,有人被召獻身成為修道人,有人被召成為父母培育新一代基督徒,有人被召渡獨身的生活以服務其他人。當我們感到天主的召叫時,我們就必需作出分辨:究竟天主召叫我當甚麼?這不是我覺得甚麼比較好的事情,而是天主的旨意是甚麼?
﹝下回﹞
2009-08-30
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 - 反省
聖馬爾谷福音
那時候,法利塞人,及一些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師,聚集到耶穌面前。他們看見耶穌的幾個門徒,用不潔的手,就是用沒有洗過的手吃飯。原來,法利塞人和所有猶太人,都拘守先人的傳統: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從街市上回來,若不先沐浴,也不吃飯;還有其他許多按傳統,應拘守的事:如洗杯、洗壺、洗銅器等。
法利塞人和經師們就問耶穌說:「祢的門徒,為什麼不遵守先人的傳統,竟然用不潔的手吃飯?」耶穌對他們說:「依撒意亞論及你們這些假善人的預言真好,正如所記載的:『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恭敬我,也是虛假的,因為他們所講授的教義,是人的規律。』你們離棄天主的誡命,而只拘守人的傳統。」耶穌又叫過群眾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且要明白!不是從人外面進入他裡面的,能使人污穢,而是從人裡面出來的,才使人污穢。因為從裡面,從人心裡出來的,是惡念、邪淫、盜竊、兇殺、姦淫、貪吝、毒辣、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愚妄:這一切惡事,都是從裡面出來的,並且使人污穢。」
那時候,法利塞人,及一些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師,聚集到耶穌面前。他們看見耶穌的幾個門徒,用不潔的手,就是用沒有洗過的手吃飯。原來,法利塞人和所有猶太人,都拘守先人的傳統: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從街市上回來,若不先沐浴,也不吃飯;還有其他許多按傳統,應拘守的事:如洗杯、洗壺、洗銅器等。
法利塞人和經師們就問耶穌說:「祢的門徒,為什麼不遵守先人的傳統,竟然用不潔的手吃飯?」耶穌對他們說:「依撒意亞論及你們這些假善人的預言真好,正如所記載的:『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恭敬我,也是虛假的,因為他們所講授的教義,是人的規律。』你們離棄天主的誡命,而只拘守人的傳統。」耶穌又叫過群眾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且要明白!不是從人外面進入他裡面的,能使人污穢,而是從人裡面出來的,才使人污穢。因為從裡面,從人心裡出來的,是惡念、邪淫、盜竊、兇殺、姦淫、貪吝、毒辣、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愚妄:這一切惡事,都是從裡面出來的,並且使人污穢。」
法利塞人的眾多傳統,本意是希望在天主的法律以外加上一重規則,以免別人犯了天主的法律。本意是好的。但當法利塞人忽視了人的需要,而把人的規則放在天主的法律以上時,便是把人放在天主之上。傳統和規則變成了一種罪惡。就如聖詠五十一所說「因為你既然不喜悅祭獻,我獻全燔祭,你也不喜歡」。天主不是不喜歡祭獻,但祂憎恨人表面愛主,內裡卻充滿憎恨和自大。
我們有很多不同的敬禮,尤其是傳統的敬禮是十分好的:朝拜聖體、玫瑰經、傳統經文等等。但當我們不是用這些敬禮去追求天主,而是只用這些敬禮來滿足自己「成為虔誠教友」的意圖,但同時卻喪失對兄弟的關愛,對別人的尊重,這些敬禮又對我們有何益處?就如耶穌今天的福音所說「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又如耶律米亞先知說「心想:『祂豈能永遠發怒,懷恨到底?』看,你雖如此說,卻仍盡力作惡。」
特別是如果我們是用長長的祈禱去遮蔽我們的罪過、對兄弟的不友愛、對別人的不尊重,又是如何?聖施禮華也說「Sanctimony is to sanctity what 'piosity' is to piety: its caricature.」這不是sancitity, piety,只變成了一種對真正虔敬的取笑。我們對兄弟的愛,基於我們的敬禮;我們的敬禮,也基於我們對兄弟的愛。雅各伯書說的好「即使你們中有人給他們說:『你們平安去罷!穿得暖暖的,吃得飽飽的!』卻不給他們身體所必需的,有甚麼益處呢?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虛浮的人啊!你願意知道信德沒有行為是無用的嗎?」
我們還要心硬到何時呢?我們為何作為教友都沒有同理心呢?
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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